程思廉(生卒年不詳),字介甫,祖籍河南洛陽,后定居于今平魯城。其父名恒,為元沿邊監榷規運使,解州鹽使。由于太保劉秉忠舉薦,在裕宗即位前的府中做給事,以謹慎誠實著稱。后來,被任命為樞密院監印,平章政事哈丹河南巡視,任命程思廉暫任都事。因他對政事處理得當,受到上下級擁護與贊賞,深受丞相史天澤的賞識。當時正值用兵襄樊,丞相讓他都督糧草。思廉為了按時完成運糧任務,防止與民秋收爭道,令運輸者異路運行。糧到襄樊后部分露天堆放。一夕大雨,部下向他請示,他卻安臥不動。省里向思廉追究原因,思廉說:“這里離敵人很近,半夜里起來搶救糧食,大家一定會感到很吃驚并產生疑心,還可能引起意外的變故。即使糧食被淋濕些,也不過是損失軍隊一天的糧食罷了。”聽的人都認為他說得對。

  至元十二年(1275),思廉調任淇州知府,后來又調任東平路判官。后調入京城,任監察御史。當時他因為力主彈劾貪贓權臣阿合馬,被關進監獄。阿同黨利用各種手段陷害于他,但思廉毫不畏懼。在赴任河北、河南道按察副使途經彰德時,聞知兩河遭災,而當地官吏仍急催要租逼稅,他卻令免征。當地官吏提出免征必須上報朝廷獲準,思廉說:“如此,則民不堪命矣?!奔瘩Y報朝廷,后朝廷準其所奏。至元二十年(1283)河北又發生水災,災民渡河求食,朝廷遣使絕河禁止,思廉說:“民急求食,豈得已哉。天下一家,河北、河南皆吾民也。”下令讓災民過河自便。他還說:“雖得罪,死不恨”。后上報朝廷,朝廷亦未怪罪。不久,衛輝、懷孟(今河南汲縣、沁陽)又大水,思廉臨視賑貸,救了很多人。大水入城,思廉露宿督役民眾修筑堤防,水大但沒有造成大災,衛人十分稱德。

  二十六年,立云南行御史臺,起復思廉為御史中丞。始至,蠻夷酋長來賀,語言雖客氣而意表甚驕。思廉奉宣上意,且嚴厲講明福禍,聞者懾服。

  元貞元年(1295),調任河東山西廉訪使。太原每年供諸王的駱駝、馬匹一萬四千余,思廉查其實數供給,減輕人民負擔,受到人民擁護。平陽諸郡每年租稅原定運送北方,民甚苦累。他改舊法,運于河東近倉,大大減輕民眾勞苦。

  思廉與人交有始終,常推薦德才兼備人物給朝廷。有人議論他是求取名譽,他卻說:“若避好名之譏,人不復敢為善矣。”卒謚“敬肅”。